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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978更新时间:2012-12-14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泉教职改〔20122

 

各县(市、区)职改办、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应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整理和汇总,并于20121220日前报送泉州市教育局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送泉州市评审的个人申报材料提供评审表2份、申报表1份,评审简明表3份。按申报类别分别汇总全县(市、区)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闽教人[2012]105号之附件3)及其电子文档(E-mail22777351@163.com)。

附件:1、2012年职称评审通知

      2、申报表和评审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