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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八类考生可保送上大学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泉州网-东南早报点击数:6381更新时间:2010-01-08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出台。凡是符合以下8种条件的我省考生可被列为保送生,符合条件者本人须向所在中学申请并审核公示。如果考生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一经发现并核实,将被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类可保送考生

  一、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三、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五、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六、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仅可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七、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八、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的公安英烈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