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中小学骨干教师2008-2009学年度考核的通知》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通知)
泉洛教人〔2009〕22号
关于中小学骨干教师2008-2009学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万安实验幼儿园,敬德职校,南少林武术学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在职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健全数据库和考绩档案,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年轻教师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根据《洛江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泉洛教人[2006]15号),决定组织对在职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2008-2009学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
中小学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其履行骨干教师职责的情况(详见《洛江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二、骨干教师的职责)。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确认陈荣斌等369教师为“泉州市第四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训培养对象的通知》(泉教人〔2008〕142号)的文件要求,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应履行以下职责:(1)模范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为当地教育教学工作出谋献策;(2)每学年在县(区、市)范围内上一节以上观摩课或在师资培训班作一次以上讲座;(3)每学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文章;(4)两年内带出1-2名县级以上骨干教师;(5)两年内承担(或推广)一项教改实验项目并取得成果或阶段性成果;(6)每学年潜心研读一本与本专业有关的专著(15万字以上),并做好读书笔记1万字以上。
三、考核办法
1、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和所在学校具体负责对骨干教师进行学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教育局人事档案和学校业务档案,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
2、每位骨干教师应认真如实填写《洛江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2008-2009学年度)一式二份(见附件一),不得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所在学校要严肃纪律,严格对照骨干教师职责要求进行学年度考核,写出综合考核意见及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等级评价(2008-2009学年度考评不合格者本学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并公示5个工作日,于
3、学年度考核对象必须报送的有关证书或证明、论文或论著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由各学校验证审核,经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抽查复评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应有验证经办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4、在所在学校考核基础上,区教育局拟定2009年9月份进行随机抽查式的考核评估。不能履行职责者,即为考核评估不合格,责其限期改进,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取消年度教科研津贴。
5、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不搞终身制,任期为六年。连续两次考核评估不合格者,由区教育局逐级报批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津贴等有关待遇,并由学校收回合格证书。
6、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确认陈荣斌等369教师为“泉州市第四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训培养对象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市局将对前三批评选的省、市级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及培养对象组织进行一次考核复评,并作出调整。因调动等原因不在我市教学岗位的,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学科带头人职责的,将取消学科带头人称号。”因此,2008-2009学年度我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考核材料将作为市级考核复评的备查依据。
附件一:洛江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
附件二:洛江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花名册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抄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区委教育工委,区人事局,区教师进修学校,区委洪副书记、宋副区长,存档(二)
附件一:
洛江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
(2008 — 2009学年度)
编号: 学科: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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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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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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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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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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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号授予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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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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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毕业学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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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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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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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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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班级学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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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考核项目 |
一 学 年 来 工 作 情 况 | ||||||
师德和 教育工作 |
政治思想 与 师德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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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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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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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工作 |
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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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或 专题讲座等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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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各类教育 教学评比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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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科 研 工 作 |
课题研究或校本课程开发的名称及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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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的论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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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提 高 |
参加 各种 培训 进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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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读 教育 教学 理论 专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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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和指导学生参加教学评比或竞赛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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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考 核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区 教 育 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二:
洛江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花名册
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09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出生年月 |
入伍时间 |
教龄 |
学历 |
教师职务 |
任教年段科目 |
级别与合格证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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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顺序:省级→市级学科带头人→省级→市级→区级骨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