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洛江区中小学教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师职业道德考
转发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洛江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泉 州 市 洛 江 区 教 育 局
泉洛教人〔2009〕14号
关于印发《洛江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南少林武术学校,敬德职业技术学校:
现将《洛江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洛江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新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文),加强和推动我区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师德考核评估档案,科学评价和真实记录教师的师德表现,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并作为评价其教育教学工作和培养培训、职务评聘、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估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弘扬“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的责任感”的精神,以规范教师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为目标,以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长久的师德建设常规管理制度。
二、总体要求
规范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切实将其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教育督导范畴。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教,严格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规范教师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要勤恳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敷衍塞责,不得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不得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教育教学造成损失;要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不侮辱、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要潜心钻研业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要尊重家长,注重家校联系,定期进行家访。
三、主要内容
1、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考核范围
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民办学校自行参照本考核评估办法执行)。
五、考核机构
在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牵头,宣传德育股、教育工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师德考核评估工作。
各校要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代表、工团负责人及民主推荐的一线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师德考核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校的师德考核工作。同时,要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成立由服务区所在地的本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师德监督考核小组,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与“举报信箱”,督促本校师德考核评估工作的开展,预防和杜绝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发生。
六、考核程序
师德考核评估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与教师职务学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学校要认真收集教师的出勤记录、学习笔记,及时做好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过程性材料的归档工作,提供实事求是的考核评估材料。
考核评估实行领导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可采用的具体方法:自评法:即由教师本人对照考核评估内容自我总结和评价;观察法:通过平常的观察记载,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问卷法:通过在学生、家长、教师中进行问卷调查,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接洽法:通过召开服务区干部、家长代表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被考核评估教师的师德情况。
七、考核评价
师德考核评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被考核人的等级评定,等级的评定应在考核评估项目逐条评定等级的基础上确定。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师德考核评估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考核评估项目等级均在合格及以上且优秀率80%及以上的,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均在基本合格及以上且合格率80%及以上的,结果为“合格”;等级合格率60%至80%的,结果为“基本合格”;等级合格率低于60%的,结果为“不合格”。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师德学年度考核评估“一票否决”,一律定为不合格: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同等条件下师德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在培养培训、职务评聘、评优晋级中要优先考虑。参与区级以上(含区级)优秀教师、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综合表彰的评选,本学年师德考核评估必须为优秀。年度考核优秀的,师德考核评估必须为优秀。
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引导广大教师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师德考核评估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则为不合格,且在本学年及下一学年中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师德考核评估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约谈和诫免谈话,经劝诫仍不改正的,予以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的,撤消教师资格并予以调离教育教学岗位或解聘;对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考核评估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解释。
附件:洛江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细则
洛江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细则
项目 |
考 核 评 估 具 体 内 容 |
自评 |
互评 |
校评 |
总评 |
爱国守法 |
1. 按时参加政治学习,自觉学习教育理论,认真做好读书笔记,主动撰写心得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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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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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能有散布违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传播政治谣言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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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 |
4.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自觉遵守请假制度并履行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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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课堂不迟到,不拖课,上课时间不接听手机,不因私事随便出入教室。不酒后进教室,不在课堂上抽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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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钻研教材,了解学生,按课时认真备课,教案编写规范,有实用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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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严格按课程标准、课程计划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完成教学任务。不无故停课、缺课或私自调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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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认真批改作业和试卷,批改符合要求,及时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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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认真辅导学生,热情答疑,做好“培优补差”工作,注重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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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对工作高度负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打牌下棋、上网打游戏和搞其它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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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升旗仪式及各种活动,场内严肃认真,不随便走动,作学生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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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服从工作需要,听从组织安排,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不敷衍塞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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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学生 |
13. 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偏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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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保护学生安全,不麻痹大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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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严格要求学生,耐心说服教育,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将学生赶出教室,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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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重视个性差异,善于发现、引导、激励学生身上的优点,树立学生的自信,耐心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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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育人 |
17.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发展学生的智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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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教导学生能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根据每个学生的性格、志趣、能力、原有基础等具体差异,进行因材施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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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通过课堂内外活动进行的显性或隐性思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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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舞弊现象,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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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 核 评 估 具 体 内 容 |
自评 |
互评 |
校评 |
总评 |
为人师表 |
21.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倾向。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作学生的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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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教师良好形象。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不染色发,不穿奇装异服。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不说脏话粗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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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以学校大局为重,构建和谐的同事关系,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拉帮结派,不制造矛盾和是非。存在的问题与矛盾,通过正确渠道采取办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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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尊重同事,互助互爱,维护同事的威信。有意见当面沟通,无损坏同事威信的言行。新老教师紧密配合,勤于切磋,相互促进,互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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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有全局意识和团队精神,正确对待竞争与合作,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不说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共创和谐工作氛围和文明正气校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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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主动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与家长取得联系,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取得家长支持,积极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教学法规,做好家校联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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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尊重家长,学生犯了小错误,不随意叫家长来校,不训斥、指责家长。对家长向领导反映其违纪行为或提出批评的,教师不得打击报复学生及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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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取财物,不向家长发难,不向学生索要辅导费,不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或教学用具,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外出兼职兼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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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学习 |
29.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更新教育理念,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潜心钻研业务,更新知识结构,夯实基本功,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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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勇于探索创新,主动参与教学研究,自觉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和经验总结、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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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或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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