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第十一中学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区、校级“优秀教师”、 “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年段:
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于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师德修养,教书育人,勤奋工作,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泉洛教人[2007]18号《关于认真做好2007市区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在2007年教师节,市、区教育局决定表彰一批市级和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经研究,学校决定表彰一批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市、区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表彰名额
“优秀教师”共10名;“优秀班主任”共10名;“师德标兵”10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初一 |
初二 |
初三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
行政 |
后勤 |
3 |
3 |
3 |
5 |
5 |
5 |
4 |
2 |
二、评选范围
1、在本校工作的全体在编教职员工。
2、在本校工作未满两年或三年来已获得市级、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表彰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上报“区优”。
三、评选条件
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教学效果良好,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专心从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搞有偿补课,不向学生乱收费,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思想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认真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在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认真刻苦钻研业务,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五)本学年度教师量化考核排名须在学校前50%。
(六)依据《泉州第十一中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评上优。
①教职人员在校内排斥差生、体罚、辱骂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②教职人员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泄露考试内容
③命题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在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造成严重后果:考试监考因迟到或早退、擅离岗位或不作为而造成秩序混乱、后果严重(中高考、会考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考试阅卷中发生重大失误。
④旷工一天(2节);早读、晚自修累计缺席四次;校级活动累计缺席四次;事假累计超过一周;病假、产假超假一个月。
⑤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受过警告以上处分,期限不满一年者。
⑥学校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情形。
四、评选和申报办法
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评审,严格把关。各年段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注意发现和推荐近两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各年段须在6月26日16:00前将推荐名单上报办公室。
泉州第十一中学校长室
2007年6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