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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省教育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689更新时间:2007-06-03

关于转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敬德职校,南少林武术学校:

现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闽教人〔2007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校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师德建设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任务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要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常规工作,常抓不解;要在认真组织师德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师德建设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并通过组织师德建设创新案例评选和展示等活动,切实提高师德建设的成效。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中 共 福 建 省 委 教 育 工 作 委 员会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闽教人〔200743


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新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为了推动广大教师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更好地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培养合格人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今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题的“师德建设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德建设年”的总体要求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师法》,以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要求,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核心,以推动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为重点,倡导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的高尚师德,努力增强广大教师的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造就一支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师德建设年”的主要内容
  1、深化师德教育,树立教师正确职业道德观念。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切实加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牢记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践行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常之中的强烈责任感的“三平”精神,努力成为师德高尚、知行统一,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的楷模。要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制度,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和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校,应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环节。把师德教育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和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高校要开展一次以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轮训。
  2、加强师德宣传,营造教师爱岗敬业良好氛围。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注重培育、树立、宣传、推广教师身边的先进典型,实事求是地挖掘师德模范的真人、真事、真心、真情,使先进人物贴近教师、感染教师、引导教师。要大力褒奖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激励、导向和示范作用。当前,要引导广大教师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给孟二冬教授女儿的回信精神,广泛开展向方永刚教授、杨仁崔教授和阮文发老师学习活动,在广大教师中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的崇高师德风尚。今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树立一批师德先进典型,并在教师节期间集中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大力宣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在全省教师中掀起树形象、学榜样、找差距、作贡献的热潮。同时,通过举办教师节庆祝大会和文艺晚会、召开师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组织师德报告团、建设师德网站、编辑出版师德先进事迹汇编等,营造师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3、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师德建设不仅要提高教师的思想认识,还要培养教师适应现代教育所必需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潜心钻研,严谨笃学,与时俱进,努力成为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教师继续教育,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更多的学习和研修的机会。通过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团队和教学骨干等的建设和培养,树立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典型,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骨干示范作用,带动全省教师形成浓厚的钻研业务氛围。通过精品课程建设、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和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激发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树立教学为尚、教学为先的观念,更加关注和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解决突出问题,塑造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爱护学生的情感与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切实规范职业行为,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当前,要着重解决好教师队伍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职责,加强对教学工作的考核和监控,要求教师备好每一份教案、上好每一节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要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学校组织有偿补课;规范教师兼职和校外活动,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有偿托管。要坚决反对在科研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
  5、关心爱护教师,调动教书育人积极性。要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重视教师、关心教师,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认真落实和提高教师待遇,尤其要关注和保障农村教师的切身利益,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要重视教师知识更新和业务能力提升,依法保障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要把师德建设与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倾听教师呼声,反映教师疾苦,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6、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师德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积极探索制定教师职业规范与考核制度,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制定出台教师行为准则,明确新时期教师道德规范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学校也要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要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考核,把师德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学校检查、督导和评估的重要指标;把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要完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公开师德举报电话、设立师德举报箱,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加大对师德监管力度。
  三、“师德建设年”的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制订“师德建设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任务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地、各校要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常规工作,常抓不懈;要在认真组织师德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师德建设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并通过组织师德建设创新案例评选和展示等活动,切实提高师德建设的成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对“师德建设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在“师德建设年”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要深入开展“师德建设年”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媒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投身“师德建设年”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将“师德建设年”活动与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