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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十一中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6524更新时间:2006-11-09

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明确每位教职工对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责任,努力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特向全校师生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全校教职工应在以下八方面履行职责,承担教育责任。

1、实行师德师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每一位教职工都应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身正为范,以德立身。

2、切实提高依法执教的法制意识,全校教职工都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自己的教学工作。

3、坚持开展“以德立身,教学为本,情感育人”的师德自律教育,铸师魂,修师德,练师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5、尊重、爱护和信任学生,爱心育人,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停课。

6、注重提高教育教学效果。爱生敬业,勤奋工作,备好每一篇教案,上好每一堂课,批好每一次作业,与学生谈好每一次话,以自己辛勤的劳动换取每一位学生的成功。

7、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不擅自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家长索要或暗示馈赠钱物,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教师不得请学生代批作业、试卷,代写学生成绩册和评语等。

8、自觉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接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批评与建议,自觉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以上八条,特向全校师生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法违纪,本人将接受学校批评、警告,取消评优资格,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处分等处罚措施,同时敬请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积极配合、支持,共同落实以上承诺。

承诺人(签字):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