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第十一中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
泉州第十一中学系洛江区委、区政府为万安中心城区的形成,建设“教育强区”而创建于2000年秋季的一所普通完全中学。为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密切学校与社会和家长的联系,努力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使学校步入正常教育教学轨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行校务公开,特制定下列方案。
一、 建立领导机构
1、成立以黄振华校长为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泉州第十一中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2、成立以工会主席赖新德为组长,年段长、教师代表及行政职工为成员的泉州第十一中学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二、 校务公开的内容
1、财务管理公开
学校财务预结算、财务收支、资金财产管理。
2、收费公开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泉洛政教[98]26号文及上级有关规定标准,实行亮证收费的“一费制”收费,收费项目、金额向师生公布,出具上级规定统一发票,并反馈给家长,各项收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
3、工程建设公开
目前此项由十一中总务处办负责。
4、学校计划生育管理公开
教职工的婚育,落实节育措施,申请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证,违计人员处理情况,教职工家属子女农转非等情况公开。
5、对教职工的奖励公开
各级各类先进的评选、奖励范围、对象、条件、名额、程序及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情况公开。
6、职称评审公开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职条件、职教,评审级成员,量化评分标准,申报者实绩,确定推荐人选。年终考核、年度考核等级等公开。
7、招生事务公开
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保送生,享受照顾录取政策,录取分数线,编班情况公开。
8、学校重大事务公开
凡是关系到学校重大决策和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情,须通过教工大会等多种渠道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三、 校务公开的程序
凡需要公开的校务、层面和时间,视学校具体情况,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在教职工会议公开。
凡需向社会公开的事务,采取发公开信或告示及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等办法,让社会有关方面事先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然后作出决定并公开。
四、 加强监督检查
设立校务公开信箱和校务公开监督电话,校务公开栏,建立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档案。对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将认真分析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回音,合理建议及时采纳,并将办理结果公开。
泉州第十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