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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作者:支部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6620更新时间:2006-04-20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一)申请入党人条件
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要求和注意的问题
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需遵循个人自愿的原则,主动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申请的方式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以示郑重。凡能书写的,都应本人亲自书写。要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不能用电脑打印或圆珠笔书写,不准抄写别人的入党申请书,因为这是表达自己自愿入党愿望和决心而写的。
(三)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写法。
1、标题,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主要内容包括:(1)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2)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3)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4)个人的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4、结尾。结尾主要表达请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审查”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
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
二、党支部确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接到申请入党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后,一周内由书记或支委找本人谈话,并研究确定2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认真了解其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经历等,每季度至少谈话1次,帮助其不断进步。党支部要吸收要求入党的同志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加强对他们的培养考察。
三、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是指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列为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对象。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提出入党申请至少在3个月后,根据其表现经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党委(总支)组织部门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
1、党支部接到申请入党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后,应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及时研究能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不能将申请人长期搁置,不予理睬。
2、经讨论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应当派人同其谈话,告诉他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向其提出要求,指出其努力方向,同时应向支部全体党员宣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的积极分子自然状况、培养联系人情况、党小组意见、党支部意见。
3、经研究认为申请入党人尚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党支部也应与其谈话,指出其不足,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鼓励其进步,不要采取不理睬的态度。
4、未提出入党申请、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未经支委会讨论通过的,均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性地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教育的内容
党支部要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对他们进行以下教育:
1、党的基本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通过教育,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会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认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解决好思想上入党问题。
2、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认真学习和理解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地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发挥一个党员应起的作用。
3、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通过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信念。
党组织还应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状况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以及其他知识的教育。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方法。
1、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应选派2名思想水平比较高,有一定党内生活经验,对其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其职责是:(1)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情况;(2)负责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3)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
2、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学习形式主要有:(1)建立“学理论、学党章”小组,定期组织学习;(2)组织系列讲座,定期进行讲授;(3)举办短期培训班;(4)有计划地组织自学,定期进行讨论交流。
3、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党组织可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预备党员宣誓大会、优秀党员命名表彰大会,以及党员责任区、党员专题活动等党内其他有关活动,使他们直接了解和熟悉党内生活,增强党的观念。
4、交任务、压担子。党支部可根据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分配给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或交给他们一项较艰巨的任务,让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并在他们完成分配的社会工作和交给的艰巨任务中对其进行考察。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1、听取其思想汇报和个别谈心。
入党积极分子应经常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情况。党支部可通过其思想汇报和个别谈心,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信念、入党动机、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等。但要注意,不能仅以思想汇报和个别谈心所获得的情况与其紧密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作出正确判断。
2、观察其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
党支部在其培养、教育的过程中,应当随时随地注意观察其生活、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看其能否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能否按党章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能否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对党和党的事业的忠诚。
3、定期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一般采取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形式,多方面听取正面的意见,既要听取正面的意见,又要听取反面的意见,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正确结论。
4、注意了解其在特殊环境中的表现。
考察不能只看其在一般情况下的表现,还应注意考察其在特殊环境中的表现,比如,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看其能否挺身而出,英勇奋斗,不怕牺牲。又比如在工作中,有领导在与无领导在是否一个样,有群众监督与无群众监督是否一个样,工作顺利时与碰到困难时是否一个样等。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
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挡案。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即做到每人一袋,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教育考察材料、政审材料等集中放在一个袋内,由党支部保存。这样可防止材料的遗失,保证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的连续性。
2、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填写一次考察意见,考察意见要及时填写,要反映其特点,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明努力方向。
3、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整顿。
保持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队伍,发展党员的质量和数量才能有保证。党支部应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整顿,对已丧失入党信念、表现落后,经长期教育仍不见效的,应予以调整,不再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4、及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转移转移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单位,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党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5、思想汇报的具体内容
思想汇报是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真实思想情况。
(1)、对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基本理论的学习收获,思想认识上的新的提高及存在的认识不清的问题向党组织说明;
(2)、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有什么看法,可以在思想汇报中表明自己的态度,阐明自己的观点
(3)、参加了重要活动或学习了某些重要文章,自己受到的教育;
(4)、遇到国内外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旗帜鲜明地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立场;
(5)、日常生活中遇到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产生矛盾的问题,自己有哪些想法,如何对待和处理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6)、自己近期的思想状况,有哪些进步,存在什么问题以及今后提高的打算。
6、写思想汇报应注意的问题
(1)、思想汇报应是真实思想的流露,切忌空话、套话、假话;
(2)、写思想汇报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思想认识状况,集中新的体会谈深谈透,不要罗列多个方面的问题泛泛而谈;
(3)、写思想汇报要密切联系思想实际,不要长篇大段地抄录党章、领导讲话和报刊文章的内容,防止形式主义。
(4)、写思想汇报要实事求是,对自己做一分为二的评价,不但要对自己的成长进步进行肯定,而且要找准存在的不足,敢于向党组织暴露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五、确定发展对象
(一)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一般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发展对象。
2、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等内容的教育。未进行上述内容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不了解或知道甚少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4、确定聘(借)人员和劳务工(临时工、轮换工)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要征求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
(二)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
2、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和青年)。其推荐的程序为:
(1)团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委员会将初步提出的推荐对象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3)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拟推荐对象的情况,然后由到会团员进行评议;
(4)团支部委员会将团员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的意见填入“推荐优秀团员和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5)上级团委在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评议,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将“推优表”分别送给党委组织部门和被推荐所在单位党支部;
(6)团支部(总支部)和团委书记由其上一级团组织参照上述程序进行推荐,并负责填写“推荐表”。
4、支委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决定。
5、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发展对象,并由党委(总支)组织部门将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名单通知党支部。
六、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一)政治审查的内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2、本人政治历史,一贯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配偶、双方父母或抚养其成长的亲属、参加工作的子女的政治情况。
(二)政治审查的方法
1、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和有关材料;
2、同本人谈话,了解核实有关问题,询问有关情况;
3、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
3、函调或派人外调。
(三)政审材料的手续
1、函调或派人调查,一律使用高新区工委统一印制的《函调政审材料信》并附有明确具体要求的《函调提纲》(用于发信调查用)和《调查证明介绍信》(派人调查用)。
2、相当于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均可直接相互发函或派人调查证明材料。
3、县级以下基层单位需要调查或接待调查证明材料时,不论是函调还是派人调查,均必须通过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发函或开写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4、在本市范围内,基层党委(含独立党总支)以上单位,可以相互调查证明材料。
(四)政治审查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
1、政治审查应由党性强、作风正,能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两名正式党员担任,非党群众不可参加政审,预备党员党员一般不宜参加政审,如正式党员派不出,也可参加由正式党员负责的政审。
2、调查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时,可通过党组织或有关人员了解,一般不要查阅对方人事档案;
3、调查证明材料必须通过党组织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索取或提供证明材料;
4、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应经单位负责人审阅。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应在证明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职务、政治情况等;
5、要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泄漏政治审查情况,不得将证明材料交被证明人看;
6、对重要问题或问题较复杂的,应在审查后写出政审报告。
(五)政治审查报告的写法
对于重大的或较复杂的问题进行审查后应写出专项政治审查报告,其格式和内容如下:
1、标题。一般应写明被审查人的姓名、审查的内容,如“关于XX同志参加法轮功情况的审查报告”。
2、正文。应分别写明以下内容:
(1)本人的基本情况及简历。主要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年月、职业(职务)、以及主要工作经历等;
(2)政治审查中提出的问题。主要写明是什么问题,是本人的问题还是亲属的问题,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同时要写明是本人交待的还是被组织查处的或是别人检举的,组织曾否作过结论或进行过处理。
(3)调查的方式和结果。主要写明采取了哪些调查手段,调查了哪些单位和个人,查阅了哪些资料。经调查已经清楚的问题,以及悬而未定(暂时无法查证)的问题或疑点。
(4)调查的结论。通过对查证结果的综合分析,认定查证问题的事实、性质、程度及本人对问题的认识态度,并提出是否影响其入党的意见。
3、落款。应写明报告的党组织名称或审查人员的姓名,并注明日期。
七、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要求发展对象入党前必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应发展党员。
(一)培训的时间和内容
1、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
2、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二)培训的方式和组织领导
培训的方式,应针对培训对象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的形式。一般可采取自学、授课、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短期集中培训由高新区组织部每年举办1期。
(三)培训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
1、培训要讲究实效;
2、培训结束时,要统一组织考试;
3、发展对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可安排一定的时间学好指定文件,党组织对其进行考试或考核。
八、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一)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方式
1、个别访谈。个别访谈分别找有关人员进行个别了解,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2、召开座谈会。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
3、进行公示。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通过张榜的形式在发展对象的单位和工作场所等处公布,向党内外群众征求意见。
(二)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时间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一般放在报上级党组织预审前进行。这样可以让上级党组织更全面地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公示期限为一周。
(三)对党内外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
对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和调查核实,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1、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不影响其入党。
2、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或有一定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暂缓发展。
3、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且情况属实,应不予发展。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
1、召开群众座谈会每次人数不宜过多,不要将不同观点的人放在一起座谈,也不要将党员和群众放在一起座谈。否则,将会影响不同意见的发表,座谈会也可能流于形式。
2、进行公示时,要设置意见箱和反映电话,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漏提意见人的有关情况。
3、要防止因公示而忽略以座谈会、个别访谈的形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和政治审查的倾向。
4、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对暂缓发展和不予发展的对象,党组织应做好思想工作。
九、报上级党组织预审
(一)上报预审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2、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每季一份的思想汇报材料;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4、入党介绍人意见、党小组意见、支部委员会意见;5、调查证明材料;6、党内外群众意见(含公示意见);7、培训考试成绩;8、团组织推荐材料。
(二)上级党组织进行预审。
党委分管书记、组织部门要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认真预审,将预审意见及时通知党支部,并将预审材料退回。经预审和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后,同意吸收入党的,即可通知党支部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认为尚不成熟的,应向党支部讲清理由,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
十、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一)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的内容:
1、了解其对党的认识是否明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
2、了解其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情况,是否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党的组织原则,以及党在现阶段的总路线、总任务等。
3、了解其为了入党做了哪些努力,思想和工作上的优缺点。
4、了解其是否还有需要向党说明的问题,进一步考察其对党是否忠诚老实,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5、根据考察了解到的情况,对发展对象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6、对其进行正确对待入党问题的教育。
(二)组织员签署谈话意见
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后,要将谈话的主要内容、对发展对象的主要看法以及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相应的栏目内,并签字盖章。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参考例文

经我们谈话了解,xxx同志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比较熟悉,认识比较深刻;平时为人诚恳,善于团结同志。该同志家庭历史清楚,本人历史清楚;平时对自己要求严格,积极要求进步,加入党组织的愿望也比较迫切,根据该同志的现实表现和愿望,我们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该同志入党,建议党委审批。
谈话人签名盖章
x年x月x日
十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经上级党组织预审和组织员谈话同意后,党支部在为其办理入党手续前,首先要按党章规定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其入党介绍人。
(一)入党介绍人的条件
入党介绍人一般应选择政治上坚定、责任心强、对申请入党人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担任。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被定为不合格受到限期改正的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的职责
1、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经历,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的表现;
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并针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具体的教育、帮助。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5、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负责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按季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使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三)入党介绍人确定的方法
入党介绍人由党组织推荐或指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有利于培养工作的连续性。为了使入党介绍人能够认真担负起被介绍人进行教育和考察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做两名以上申请入党人的入党介绍人。另外,申请入党人的亲属不宜做其入党介绍人。
(四)“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写作
入党介绍人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在被介绍人的《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1、“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般应写的内容
(1)对被介绍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填写时应根据党员条件,对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全面评价,不能只写工作表现。
(2)指出被介绍人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对其缺点和不足应当实事求是地分析,不要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其缺点,也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
(3)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如:“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认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我愿意介绍其入党”
2、填写“入党介绍人”应注意的问题
(1)两名介绍人应分别填写自己的意见,不能两人合写一个意见。也不能在一名介绍人填好后,另一名介绍人只简单填写“意见同上”。
(2)介绍人的现任职务,应填写目前担任的党内或党外职务。如担任的职务较多,可填写主要职务。没有担任职务的,此项可不填写。
3、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例文
 xxx同志入党动机端正、工作认真、勤奋工作、团结同志…….根据该同志的现实表现,对照党员标准,认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我愿意介绍其入党。
十二、领取《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条件成熟后,经预审、考核同意其入党,党委组织部门的同志带上其在党校培训的考试成绩,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
十三、填写《入党志愿书》
(一)填写《入党志愿书》
1、“曾用名”(包括笔名)应按使用先后顺序填写,如曾用名较多,可选择主要的填写。偶尔使用的笔名、假名可不填。
2、“民族”,要填写规范的民族全称。如“蒙古族”不能只填“蒙”,应填“蒙古”。
3、“贴照片处”一律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
4、“出生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
5、“籍贯”,应写本人出生地所在的省、县。
6、“家庭出身”,不论何种阶级成分,凡随父母生活长大的,其家庭出身应按父母的职业来定;凡是靠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其家庭出身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职业来定;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构的,则按改变的结论填写;未经组织确定改变结构的,不应执行改变。
原工商业者子女,在1979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包括插队落后),其家庭出身填资本家或资本家代理人;1979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其家庭出身填干部或工人。从现在起,家庭出身可采取写实的办法。
7、“本人成分”应写明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或担任国家干部前的社会职业(个人出身)。一般写“学生”、“农民”等。如既未参加革命工作,也未担任国家干部,可填写入党前的社会职业。
8、“现有文化程度”,填写国家承认并取得毕业(肄业)证书的最高学历。在校学习人员按原学历填写。
9、“现任职务”,应写目前所担任的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专业技术职务。没有职务的,可按现在所从事的职业填写,如工人、售票员、驾驶员等。
10、“入党志愿书”,应紧扣三个方面内容写:一是对党的认识;二是政治信念、入党动机和心愿;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填写时,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实事求是地写出自己思想认识的发展、变化过程和真实的思想感情,不要只抄党章和有关材料。
11、“本人经历”,应从7周岁或上小学是开始填写,起止年月要衔接;“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职务,兼职较多的可填主要职务;“证明人”应填写自己最熟悉的人员。
12、“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何职务”,“民主党派”是指:民革、民盟、民建、民进、民工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进步团体”是指:土地革命时期的“中国左翼文化团体”,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战宣传处”,解放后的“中华全国工商企业联合会”等。参加共青团组织的情况也应填写在这一栏。
13、“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反动组织”、“封建迷信组织”是国家明文定性的。“其他政治历史问题”一般是指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犯过错误以及被劳教、判刑等。
14、“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按照《企业职工奖励条例》所给予的记功、计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奖励;以及给予的警告、纪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应写明经过哪个单位批准给予的奖励和处分,受奖和处分较多的,可填写主要的。担任某种公职(如人民代表),受到的口头表扬、物质奖励等,不必填写。
15、“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包括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应写明姓名、称谓、工作单位、职业(职务)、政治面貌。如有重要问题,应注明问题的性质、结论、组织处理意见等。
16、“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包括本人的岳父母或公婆以及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等。
17、“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入党志愿书》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也可以填写其他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18、“本人签名盖章”,本人既要签名又要盖章,不应缺项。
19、如表上有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写“无”,不要化“x或“/”。
十四、支部委员会审查
1、严格申请申请入党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是否符合要求,各栏目填写的内容是否与组织了解的情况一致;
2、审查入党介绍人的资格及其所填写的“入党介绍人意见”是否符合要求,所填内容是否实事求是;
3、找申请入党人谈话,讲清如何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有关情况,以及参加支部大会需要注意的问题。
十五、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一)支部大会讨论前的准备工作
1、通知全体党员和入党申请人按时参加支部大会,并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有关同志参加;
2、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事先印制好表决票,准备好票箱。
(二)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对接收预备党员的意见的参考例文

入党介绍人对接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意见

xxx同志自x年x月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以及自己的不懈追求和努力,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对党的性质、宗旨认识更加深刻,逐步从一个对党有朴素感情的同志成长为一位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的同志,并于x年x月被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x年时间里,xxx同志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工作、生活中给自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了较大进步。
该同志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经常向党组织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汇报思想,主动征求周围同志的意见(政治思想表现……)。
该同志对工作认真负责,勤恳敬业,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工作表现…)
该同志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政策及相关业务,严格要求自己,在各项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业务学习…….)。
该同志热爱集体、关心同志,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较好地发挥了带头作用(其他方面表现……)。不足之处:…….。
鉴于该同志的一贯表现,我们认为他(她)基本具备入党条件,同意介绍xxx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介绍人:xxx
                                                xxx
xxxx年x月x日

党支部对接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考察意见

xxx,男,x年x月生,x年x月入团,x年x月参加工作。现任xxx职务。
该同志于x年x月向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根据其表现,召开了支委会研究,同意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xxx、xxx两同志作其培养联系人。
经过x年零x个月考察,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及培养人意见的基础上,认为:
1、该同志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入党目的明确(政治思想表现……)。
2、该同志在考察期间能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工作勤恳,表现突出(工作表现情况…..)
3、该同志能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对党忠诚老实,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乐于助人,遵纪守法,较好地发挥了带头和带动作用(组织上有意识地培养考察的情况……)。
4、经过对该同志政审,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历清楚,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不足之处……..。
鉴于以上意见,经x年x月x日支委会研究,认为该同志已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可以发展为预备党员,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
Xxx支部
Xxxx年x月x日
(三)支部大会谈论的主要程序
1、统计人数。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实到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会议方为有效。
2、申请入党人汇报《入党志愿书》中由本人填写的内容。
3、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自己的意见。
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培养、教育的过程,考察和审查的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并提出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在支委会征求意见时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7、支部大会讨论时,如发现新的重要问题或分歧意见较大,不要匆忙表决,应当休会。待问题调查清楚,进一步听取意见,认识基本统一后,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8、讨论两名以上的人入党,必须逐个讨论表决。
(四)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决议”的写法
1、“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内容
(1)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
(2)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和结论性意见。
(3)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
(4)支部大会对被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
2、应注意的问题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填入《入党志愿书》。
(五)“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参考例文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xxx同志在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考察期间,能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认识比较深刻,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工作积极肯干,任劳任怨。该同志平时一贯团结同志,为人比较诚恳,在群众中的威信比较高。不足之处
支部大会于x年x月x日讨论了xxx同志的入党申请。大会认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同意接收入党。
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xx人,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同志xx人(x人病假,x人外出开会)。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接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有xx人,不同意的x人,弃权的x人。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xxx
xxxx年x月x日
十六、党委(总支)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
(一)审批预备党员支部上报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政审材料
3、思想汇报
4、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及介绍人、党小组、支委会的意见
5、《入党志愿书》
(二)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应做的准备工作
1、对党支部报送的《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党委指派专人进行认真审查。
2、提前通知每个党委委员何时召开党委会审批接收预备党员。
(三)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程序和注意的问题
1、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需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2、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以书面的形式《批准入党通知书》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为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3、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4、党委审批意见参考例文

经党委x年x月x日会议审查、研究、讨论表决,批准xxx同志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盖章
                                    xxxx年x月x日
十七、党支部与预备党员谈话
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向其介绍支部情况并提出要求,按时交纳党费
十八、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一)入党宣誓誓词内容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二)入党宣誓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并宣读参加宣誓的党员名单;
3、预备党员宣誓;
4、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有条件的请老党员代表谈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可请入党积极分子代表谈感想);
5、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三)入党宣誓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
1、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总支组织进行,也可以由支部组织进行。
2、会场要布置得庄重、简朴、整洁,主席台正中必须悬挂党旗,党旗上方悬挂“入党宣誓大会”横标;
3、党员或党员代表参加,也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4、在革命历史纪念馆、烈士陵园、革命导师(领袖)和烈士塑像前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时,必须设法悬挂党旗,不能在无党旗的情况下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5、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气氛要严肃,不可采取茶话会等轻松活跃的方式举行。
十九、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申请入党的人,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经过一年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才能转为正式党员。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一)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内容
1、教育内容。除继续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外,应对其进行党员标准和党性的教育;党风和党纪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当前,应着重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
2、考察内容。除继续对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外,应着重考察其能否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执行党的觉悟,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能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各项社会活动中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群众的表率;能否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谋私利,乐于奉献。
(二)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方法
1、要严格其党的组织生活
2、要继续抓好培养联系人的工作;
3、交办预备党员培训班;
4、分配一定的任务和社会工作;
5、定期听取汇报;
6、党小组要定期进行评议;
7、支委会要定期进行分析;
8、定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二十、预备党员转正
(一)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
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5、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二)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转正意见的参考例文
党支部对xxx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意见
xxx同志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能够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重政治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能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积极参加党内各项活动,遵守党的纪律,有较强的党性观念。
该同志对待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虚心好学,钻研业务,待人热情,严于律己,团结同志,坚持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不分份内份外,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不足之处……..。
根据本人的表现和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对其的意见,经xxxx年x月x日支委会讨论,同意xxx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表决。
(三)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表现,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
2、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3、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5、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和表决的结果表明态度
(四)预备党员转正条件的掌握
1、按期转正。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未发现其他问题,基本党员条件的,应作出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2、延长预备期。有以下情况之一,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应作出延长预备期(半年至一年)的决议:
(1)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2)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的;
(3)在预备期间,表现一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经党组织教育,愿意按党员标准去努力的;
(4)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但发现其政治素质较差,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
(5)在预备期间,犯有一般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
(6)由于其他原因,党组织认为需要继续教育和考察的。
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不服从对党决议,情节严重的
(2)因触犯刑律或治安管理条例,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在预备期间,不能履行党员义务,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或思想落后,觉悟低,经党组织教育帮助,没有继续进步要求的;
(4)入党后,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在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或犯有一般错误,经党组织批评指出后,拒绝检查改正的;
(5)在预备期间,犯有严重错误,或发现本人隐瞒了入党前严重错误
(6)因共产主义信念动摇、不愿接受党纪约束等原因而提出退党,或延长一次预备期后,仍无明显进步的;
(7)由于其他原因,党组织认为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五)预备党员转正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预备党员去世的处理
在预备期间去世的预备党员(包括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
2、预备党员长期休养的处理
预备党员因病或产期长期休养,不影响其转正。党组织可以通过他在休养期间的表现,如信仰、组织观念、对疾病的态度等,考察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不能因其长期休养而延长其预备期。
3、预备党员因患精神病的处理
预备党员患了精神病,应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待其病愈后,再根据党员条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4、派往国外留学和劳务人员中的预备党员的转正。
派往国外留学和劳务人员中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可由国外所在党支部讨论其转正问题,报上级党委审批。如无法在国外讨论转正问题,待学习或劳务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或国外组织的鉴定,回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
5、预备党员因私出国返回后的处理
因私出国(境)的预备党员回国后,如果预备期已满或接近期满,原单位党组织认为有必要可对其继续进行考察,适当延长考察时间。延长考察的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考察期满,具备党员条件的,其转正时间从回国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转正之日算起。
6、预备党员因私出国(境)不辞而别的处理。
预备党员因私出国(境)不辞而别的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年以上同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任何联系的,视为自行脱党,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按规定办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手续,并由批准的党组织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7、预备党员出国定居的处理
经批准出国(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
8、由于重大问题没查清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的处理。
由于重大问题没查清楚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问题查清后,如不影响其入党,可重新申请入党,但不能恢复其预备党员资格。
(六)预备党员转正后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由组织部门负责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清楚,存入人事档案。
(七)预备党员转正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
1、预备期满,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对于预备期满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可以决定延长其预备期,而不能用拖延讨论的办法来变相地延长其预备期。
2、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对表现突出的预备党员,党组织可给予表扬鼓励,但不能采取提前让其转正的方式来对其“奖励”。
3、凡调入或分配到本单位的预备党员,预备期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要顺延6个月,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
4、预备期的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延长预备期的,只能延长一次,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长一次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能再次延长预备期。
5、预备党员不能给予党纪处分,也不能退党或劝退。因为党纪处分、退党或劝其退党,都是对正式党员的处理办法。预备党员犯了错误,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延长预备期。
(九)转正申请书的内容
1、写明自己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及预备期满的时间;
2、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首先是思想政治觉悟、党性锻炼、解决思想入党等方面所取得的收获;其次,写明自己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再次对自己存在的缺点改正情况。
3、写明今后的努力方向,最好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十)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的写作
1、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决议实例
支部大会于xxxx年x月xx日讨论了xxx同志的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认为xxx同志在预备期间,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注意改进工作作风,工作勤奋,勇于创新,成绩显著,发挥了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大会认为xxx同志已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xx人,实到会xx人(x人请假)。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xxx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xx票,不同意的x票,弃权的x票。
2、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决议”写作实例
支部大会xxx年xx月xx日讨论了xxx同志的转正申请,大会认为xxx同志在预备期间,能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努力学习业务技术,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但他在最近的分房中,由于个人要求未得到满足,大吵大闹,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这表明他的觉悟还不够高,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鉴于他对自己的错误已有认识,并作了自我批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延长xxx同志的预备期半年(或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xx人,实到xx人,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延长xxx同志延长预备期的xx票,弃权的x票。
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写作实例
支部大会于xxxx年xx月xx日讨论了xxx同志的转正问题。大会认为xxx同志在预备期间,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工作不负责任,劳动纪律松懈,并经常在群众中说一些消极落后的话,造成不良影响。经党组织多次帮助教育,至今无明显改进。经支部大会讨论,认为xxx同志已不具备党员条件,决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xx人,实到xx人。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取消xxx同志预备党员资格的xx票,不同意的x票,弃权的x票。
二十一、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1、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意见参考例文
经党委xxxx年xx月xx日会议审查、讨论表决,同意xxx同志按期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党龄从xxxx年xx月xx日起计算。
2、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意见参考例文
经党委xxxx年xx月xx日会议审查、讨论表决,同意xxx支部党员大会xxxx年xx月xx日决议,延长xxx同志预备期半年(或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3、党委审批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意见参考例文
经党委xxxx年xx月xx日会议审查、讨论表决,xxx同志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同意xx支部党员大会xxxx年xx月xx日决议,取消xxx同志预备党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