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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第十一中学2005年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办公室  陈双元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277更新时间:2005-09-04

泉州第十一中学2005年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扩大基层民主,大力加强学校民主监督与民主管理,架起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桥梁,从根本上增进党群、干群和师生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办学的积极性;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内部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效益。根据省、市、区校务公开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

根据我区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在全面深化校务公开

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抓公开内容,突出重点

1、收费公开。推行"阳光收费"。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教材的使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政策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招生事务公开。推行“阳光招生”。认真做学校招生录取的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事项查处结果“六公开”。

3、大宗物资采购公开。落实集体采购和招投标公开。在认真抓好校务公开常规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教材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工作。

4、不断拓宽校务公开的内容,积极推行"点题公开",切实做到“五个结合”。即把校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规范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结合起来,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教代会、

工会的作用结合起来,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二)抓领导机构,完善制度

1、健全领导机构。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组织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校务公开组织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成立由学校党、政、工及各职能部门的有关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确保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区校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讨论制定《泉州第十一中学中学2005年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泉州第十一中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泉州第十一中学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泉州第十一中学校务公开监督制度》、《泉州第十一中学教代会制度》、《泉州第十一中学校务公开工作分工落实制度》等制度。

(三)抓巩固深化,拓宽渠道

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评估标准》,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公开程序,健全公开制度,巩固工作成果,针对校务公开评估

检查中发现的薄弱地方,督促抓好整改,推动校务公开实现点上深化,扎实推

进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

二、主要措施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组织全校教职工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委七届八次全会和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把校务公开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力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推进。根据中央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校务公开工作与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克服和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使之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召开党、政、工联席会、党员大会、德育例会、教工大会、学生家长会等会议,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学校宣传栏等载体,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布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教职工提高开展校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投身校务公开工作。

(三)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1、完善校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组织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原则,健全学校校务公开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重申和强调完善与健全“两个机制”,即在党支部统一领导下,一个以学校行政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和机制,一个以纪检监察和工会为主的监督机制。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确保校务公开的不断深化、巩固和发展。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不推诿、不扯皮,确保校务公开工作协调运转,取得更好效果。

2、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分工协作。总务处主要负责:收费、财务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物质采购等项目公开。教务处主要负责:招生事务、学生管理(转学、休学规定)、奖教方案(中考、高考、会考、指导学生获奖)等项目公开;政教处主要负责:班集体、年段长、班主任、学生等管理项目公开,包括:优秀班级、文明宿舍的评比,先进德育工作者、先进年级组长、优秀班主任、学生先进个人的评比和对个别学生违纪的处理等。办公室主要负责:重大改革项目、教职工奖惩与切身利益相关事项、干部人事工作、领导干部重要事项等项目公开。

(四)对照标准,规范行为

学校根据《评估标准》内容,严格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学校管理,尤其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招生和收费行为,以“阳光收费”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收费、考试招生行为,坚决杜绝一切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

规范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的校务公开体系,严格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程序、评价标准等。要把校务公开与学校的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校务公开上升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通过公开形成上下多方面的互动机制,实现学校的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和有效监督。

(五)自评自查,督促整改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并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关工委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采取点与面、专项与综合、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特别是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来检查,通过不断调研和察访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把校务公开推向深入,迎接区校务公开办检查或抽查。

                           

                           泉州第十一中学校

                        00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