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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作者:高二(4)班 刘爱治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953更新时间:2005-03-28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今年3月28日是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我校将延长安全教育时间,并将3月28日至4月3日定为 “安全教育周”。交通安全问题是一个全社会都急切关注的问题, “交通肇事猛于虎”。从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交通肇事死亡人数首次超过五万人,而且因交通肇事死亡的人数连续十多年居世界第一。在那滚滚车轮下丧生的人数,短短十几年间已从五万多人增长到十万多人,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世界第二位国家的2倍。面对这组血淋淋的数据,曾经有一位老工程师计算过——“按照每年交通事故死亡10.9万人计算,每天约有三百人死于交通事故,就相当于每天掉下一架飞机。”这不得不让人忧心仲仲。

尤其是全国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显示出不断增多的趋势。

同学们,想想每天在我们上学,放学的路上,机动车辆在我们身边呼啸而过,危险时刻伴随我们左右,可又有多少人能够醒悟呢?

针对我校实际情况,我们同学交通不良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只顾自己行驶,不管前后左右情况如何,当机动车临近时也毫不相让(好象不是他怕汽车,而是汽车怕他);不是靠右在慢车道上行驶,而是在路中或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甚至靠左边逆行骑车;骑车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打闹或者曲线竞骑,有的三五成群并排行驶或扶肩并行;在路口转弯时不减速,不观察,不打手势,突然猛拐;骑车载人,有的载多人,有的甚至站在后架上,好象在表演杂技。以上不良行为,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特别是随着大坪山隧道的开通,安吉路往来的机动车辆猛增,交通安全压力日渐增加。为了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的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我校成立了义务交通督导队,加强学生的自主管理,同时洛江交警大队也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和管理,可仍有些学生仍漠视自己的安全。

为了加强同学们的交通意识,我谨代表高二(4)班提出以下建义:

1、行人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靠边1米内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

3、通过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规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和没有人行横道路,要”先看左、后看右”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嬉戏打闹,不准跨越护栏,不准在车辆临近进突然横穿;

5、自行车行驶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右边1.5米范围内行驶。

6、市区道路不准骑车载人、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扶肩并行、相互追逐骑自行车转弯前应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弯。

人生短短数十载,为的不就是求得“平安”二字吗?既然如此,那就请同学们学会珍惜,珍惜生命,决不会做那滚滚车轮下的冤魂。请让我们携手共创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吧!

  

                                               200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