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永通同志参评2019年泉州市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公示
关于刘永通同志参评2019年泉州市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根据《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泉州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表扬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泉洛教人〔2019〕32号)文件精神,学校按照选拔条件认真做好人选的遴选推荐工作。经校务会研究,拟推荐刘永通老师送区教育局参评“泉州市优秀教师育工作者”。现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 2019年7月12日-7月18日
泉州第十一中学
2019年7月12日